伦理规则

《中国中西医结合外科杂志》根据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的有关要求,要求作者的每篇文章都应该严格遵守人类和实验动物在医学研究过程中应该遵守的所有伦理原则。

1. 对动物实验研究文章中涉及伦理学内容的要求:

(1) 伦理要求:文章中需提供批准动物实验的动物伦理委员会机构名称和其批准号,即对动物研究报告结果“方法”部分的要求为,内容均应描述成“该方案经XXX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委员会批准(批准号:xxx,批准时间:xxx),实验动物均在麻醉下进行所有手术(如有必要应提供安乐死方法),并尽一切努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其疼痛、痛苦和死亡。”

(2) 写作要求:医学科研人员在动物实验中需遵循国际实验动物护理和使用指南的建议,即Weatherall(2006)报告和NC3Rs指南。涉及动物实验研究的文章应遵循ARRIVE写作指南(http://www.nc3rs.org.uk/arrive-guidelines),并建议在投稿时提交文章自查清单。

(3) 数据共享要求:本刊对动物实验研究文章中数据表述的要求是,文章中用以得到论文结论的数据及方法需要实行数据共享原则,以便他人重复验证研究结果。

① 在投稿时建议提供原始实验数据或在国际数据库注册的DOI标识码,以便为审稿人审稿和其他读者阅读时提供参考。

② 原始数据中如涉及基因、蛋白质、突变体和疾病内容,需在建议的国际公共数据库注册,并在投稿时提供注册号,本刊建议的国际公共数据库有Figsharere3data

③ 原始数据中如有少量的或特殊的数据,可以作为论文附件在投稿时和论文一起上传,论文发表时将以辅文形式在线出版。

④ 如果是从其他渠道开放获取的数据,作者必须明确说明数据来源。

2. 对临床试验研究文章中涉及伦理学内容的要求:

(1) 伦理审查:涉及人体受试者、是以科学研究为目的均需要经过伦理审查。文章中需提供批准此次临床研究的伦理委员会名称及其批准号。如果文章未体现出伦理审查,本刊将不予接受。如研究涉及多中心临床试验,先由组长单位药得伦理,然后各个分中心需重新经过伦理审查。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的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应由合作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经过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的批准,才能开展国际合作。

(2) 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文章中可识别出患者的有关信息不应以书面描述、照片、声像图片、CT扫描以及基因谱系等形式出版,除非这些信息对于科学研究不可或缺,并且得到患者(或父母或监护人)给予知情同意书。作者应在提供的图片中删除患者姓名,除非患者同意刊登其姓名。对此,本刊将遵守ICMJE准则:作者需在文章出版前获得患者同意书,并妥善存档。知情同意书不需要在投稿时与投稿信一并上传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编辑部或出版社;如果文章中含有非匿名患者的图像,或对患者身份有明显指示的描述,作者应在文章中陈述已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书。

(3) 免知情同意:文章中应交代研究过程中是否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若提出研究不需要/未获得知情同意,则需要合理的理由进行解释。因研究目的而采集的样本,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上明确写明可以用于可续的临床研究;已经留存的剩余样本,在伦理批件之前的日期留取的标本,并充分做到对受试者信息及隐私的保护;经过伦理委员会充分讨论,权衡风险收益比后可免知情同意。

(4) 签署知情同意:在通过伦理审查之后留存的剩余标本,在伦理批件之后的日期留取的标本,在留取标本前必须获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如果需要进行基因检测等方面的研究,即使对于既往留存的样本,也需要重新取得捐赠者的知情同意。

(5) 研究注册:本刊要求所有在人体中进行或涉及人体标本试验的研究,均需在招募受试者前,在国际认可的临床试验注册平台,如北美临床试验注册中心(www.clinicaltrials.gov)、国际临床试验注册中心(ISRCTN)、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ChiCTR)进行注册。文章投稿时需提供国际认可(WHO Registry Network)临床试验注册平台的名称、注册号及注册时间,并标记于文章摘要中。

(6) 研究注册时间要求:前瞻性、干预性临床试验研究,以评估该干预(例如药物、外科手术、器械、行为治疗)对健康结局的影响,需要提供的临床试验注册平台进行前瞻性注册;回顾性、干预性临床研究建议补注册;纯粹的观察性研究可不注册。

(7) 无论是前瞻性研究还是回顾性研究,临床研究一律应该有机构伦理审批:回顾性研究的伦理审批内容可以是“本项临床研究为回顾性研究,仅采集患者临床资料,不干预患者治疗方案,不会对患者生理带来风险,研究者会尽全力保护患者提供的信息不被泄露,特申请免除知情同意。”

(8) 应用患者在临床诊断治疗过程中弃用的血样、影像学资料:也同样需要经过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并由伦理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

 

出版伦理规范

1. 作者的出版伦理

1)准确表述,客观报道,避免疏失和夸张,来稿应包括相关试验细节、实证数据等资源,以方便同行重复研究过程和验证研究结果。

2)作者有义务确保投稿论文的原创性,来稿不含任何伪造、欺骗和抄袭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任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侵权问题,保证来稿无一稿多投。

3)成果明晰,规范标注,对论文中原创成果与引用成果给与明晰的界定和区分,引用成果需要规定方式明确标注。作者有义务尽可能全面地检索和引用与论文工作密切相关的文献资料,并注明出处。

4)署名规范,责任共担,论文作者应包涵所有对论文研究工作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并按贡献大少或惯例排序,同时所有署名作者对研究结果负有责任,包括学术责任和道德责任。

2. 同行评议专家的出版伦理

1)审稿是科学共同体中每个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应尽力履责,及时评审。

2)保证科学准确地审理稿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应尽可能地解释和引证评价的依据,努力追求评价的客观性,避免评价的主观性和涉嫌人身攻击的言辞。尊重作者思想的独立性和科学研究创新的积极性,避免门户之见、种族歧视和私人恩怨。

3)应全面审查稿件,尽力注意,包括稿件的科学性、创新性、学术性,还包括稿件可能存在的漏引、错引、抄袭和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4)对评审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稿件的内容和相关信息;除非事先征得作者同意或标引发表后稿件,不得使用或泄露被审稿件中的信息,不得借审稿谋私。

3. 编辑的出版伦理

1)编辑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术出版道德及规范。及时并公正地处理所有来稿,尊重作者研究成果,尊重审稿专家意见。为期刊所有的编辑环节负责,包括不断促进期刊的发展,确保编辑的稿件高质量按时出版。

2)公正、科学地评价稿件,应结合办刊宗旨和发稿范围以及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以稿件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即选题的前沿性、论文的原创性、重要性和清晰性等来决定是否录用稿件。

3)做到信息保密,除编辑部内部人员及稿件评审所需的同行专家外,不得向任何人透漏稿件中和稿件审查的信息。

3)杜绝一切有损于学术道德的商业需要和利益交换。

4)鼓励学术争鸣,有义务答复作者对审稿人意见的不同看法。

5)对学术不端行为有调查、沟通的义务,一旦出现提交论文或者发表文章的学术道德申诉,编辑必须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如果需要,应及时公开发表更正、澄清、撤回或道歉。编辑有义务追究作者和审稿人的不当行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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